2019年3月11日,由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亮、梧某桥等1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柳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城中区人民检察院黄庆荣检察长带领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邀请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城中区人大代表、城中区政法委、城中区司法局等领导同志参与现场旁听,被告人亲属亦到庭参与旁听。我院组织本院干警通过观看庭审直播进行观摩。因该案涉及人数多,作案次数多,整个庭审持续了三天时间。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等领导同志参与现场旁听
城中区人大代表、政法委、司法局领导同志参与现场旁听
城中检察院干警通过直播观看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亮、梧某桥等人出资成立公司,以非法替他人追债为主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相威胁及聚众造势、滋扰、纠缠、泼油漆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以韦某亮、梧某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暴力追债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辨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16名被告人均表示悔罪认罪。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