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2018年,案件监督管理科以案件管理示范岗为起点,坚持以服务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中心,以扎实履行案件管理职能为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动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案件流程管理
(一)加强受案与结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科对所有进出口案卷材料是否规范齐备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知纠正,确保所有进出口案件无一错漏。截止目前,共纳入统一管理案件708件,结案审查案件658件。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流程监控促进规范司法。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截止目前,共编制案件管理流程监管报告3期(份),发出口头提示171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4次。
二、案件质量评查
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办案规则的要求,制定评查标准和评查办法,做到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逐步建立起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问题。截止目前,共组织评查案件共35件,并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承办人,以避免问题的重复出现。
三、涉案财物管理
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流程,理顺办案部门、案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业务衔接,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所有涉案财物纳入统一管理,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提升内部监督制约质效。截止目前,共办理涉案款入库2次,共计2.7579万元;办理涉案物出库1次,共计32件;办理涉案款出库10次,共计309.5654万元。
四、案件信息公开
为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适应案件信息上网的高标准、严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复核、检查,认真做好程序性案件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截止目前,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512件,重要案件信息12件,公开法律文书490份,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49次。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工作自2015年3月开展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五、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
我院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现已建立起现场查询、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三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不断提升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切实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截止目前,共制作电子卷宗419件、1141册;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共计109人次,安排阅卷109次;已建立手机查询档案95人,已审结案件通过短信告知75件。我院为柳州市检察机关第一个启用案件信息查询电话专线的基层院,且此项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直好评。
六、业务统计信息管理
大力推进日常性统计审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问题。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公布院领导、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及部门核心数据。
结合通报掌握的核心数据,组织各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异常的,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切实推动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根据报表将本月各业务部门、各员额办理案件的核心数据情况形成案管部门内参,分发给院领导,以便领导能及时掌握本院的核心数据情况。截止目前,共编制统计业务进度报告报告10期,统计数据核查记录10期,编制本院核心数据10期。
七、检察委员会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科自2017年8月接管检察委员会业务以来,积极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检委会子系统,进一步规范检委会会议的召开、反馈等程序。2018年共召开检委会11次,组织讨论案件33件,检委会学习3次。
八、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业务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科自2017年8月接管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业务以来,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认真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依规定报请柳州市院启动人民监督程序,积极参加人民监督员评议会,广泛听取和合理采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2018年,我院共报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5件15人,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为15件15人,其中评议不起诉案件12件12人,撤案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