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95件248人,不批准逮捕31件63人;起诉各类犯罪351件425人,决定不起诉61件62人。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犯罪以及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犯罪,有效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199人,起诉240人。办理了“MT4”“炒股平台”“杀猪盘”诈骗案、财富大厦“套路贷”案、龙城路地下街“充费赠机”诈骗案。2020年12月,我院召开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总结近年来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发布了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经济犯罪了解和认知,强化防范意识。以“两提高一降低”(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和确定刑适用率,降低案件上诉率)为目标,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适用率为93%,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0%,其中确定型量刑277人,占量刑建议率的89%,适用速裁程序 173件,上诉率为2.2%,在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现场会上我院作了经验发言。努力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量,2020年我院案件比为1:1.03,居全市前列;适用速裁,居全市前列。
二、认真开展“三清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由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审查逮捕的涉黑恶案件均已审查完毕,移送法院的涉恶案件已经全部获得法院生效判决。现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三、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契机,积极向老师、学生传达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促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与我院春雨讲师团一起送法进校园,还邀请学生走进我院法治教育基地,传授未成年人防性侵、反欺凌等自护知识,2020年来共进行法治宣讲12次。
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2020年,我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91件235人次;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8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提起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额2万元,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14人次,切实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3个月办理答复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5月20日,接到梁某郎通过微博发布其种植的果树被破坏无法维权的一则舆情,我院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接待了解情况、倾听诉求,同时要求办案部门开展调查监督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上访人,得到了上访人的认可。5月26日,我院接待了陈某群等三名老人上访,他们对我院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法院判决不服,要求我院提起抗诉。检察长亲自接待并做好安抚情绪和释法说理工作,阐明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自首的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认定被告人退赔数额的法律责任。为他们指明了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的司法途径。最终上访者息诉罢访,切实实现了带头推进实际问题解决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