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介绍
机构职能
班子成员
法律法规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绩效宣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 【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
· 【公告】2024年柳州市城中区人...
· 【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
· 【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
· 【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
· 【公告】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预算公开】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5-14  作者:  新闻来源:柳州市城中检察院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城中区代表大会和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及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八)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 

  (十)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工作及有关经费的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规范化管理。 

  (十一)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的全额拨款政法机关单位。共有内设5个机构(其中业务部门3个,后勤保障部门2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无下属二层机构。干警编制有政法编30名和工勤事业编4名。目前,实有干警人数29人,其中政法编28人,工勤事业编1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753.69万元,支出总计:753.69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为: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69万元。同比增加753.69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75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69万元。同比增加753.69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753.69万元,同比增加753.69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53.6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四)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100%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753.6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2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17%,同比增加528.88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22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82%,同比增加224.81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0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43%;同比增加606.2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5%;同比增加77.23万元,同比增长100%。 

  (三)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5%;同比增加35.02,同比增长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同比增加35.24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2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17%。同比增加528.88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24%;同比增长440.05万元,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89%;同比增加84.02万元,同比增长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1%。同比增加4.8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3%。同比增加224.81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预算224.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24.81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3.69万元, 收入包括: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6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0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5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88万元,项目支出224.8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4类公共安全支出606.2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381.3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224.81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检察业务日常运行,以及检察办案,扫黑除恶等的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35.02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35.24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84.0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7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1.17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17万元,1.17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因本单位车辆编制已上划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9.56万元,同比增加59.56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9.5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56万元,增长10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59.56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381.39万元,同比增加381.3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为: 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作为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改革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车辆编制上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由上级院统一公开。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由于培训费未得到人社局相关批复,暂时无法在预算中公开,待得到人社局批复后,将在决算中根据实际批复情况予以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国际联网号:45020202010284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