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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顺手牵羊,落入牢房
时间:2020-08-27  作者:文字:敬慧 张志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闻来源: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天上从来都不会掉馅饼,有的诱惑会让人落入精心制造的骗局,而有的诱惑则可能会让人身陷囹圄。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批盗窃案,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犯罪嫌疑人均一脸无辜地把自己的盗窃行为辩解为“捡”,被他们“捡”到的财物包括停放在路边未拔钥匙的电动车、没有加锁大锁的电动车、放置在电动车置物槽上的手机、奶茶店收银台上的手机、醉汉手边的手机等。还有犯罪嫌疑人提出,是被害人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他不“捡”也会有别人“捡”,他把东西拿走也算是对被害人小惩大诫,提醒他们以后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现在已经物归原主,不知道还来检察院干什么。

 

1

  这些犯罪嫌疑人真的是无辜的吗?检察院又将如何处理此类“拾捡物品”的案件呢?

 

2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上述盗窃案中被害人虽然有点疏忽大意,但都明确知道财物的具体存放位置,他们并未对财物真正失去控制,所以这些财物不属于遗失物,所有权、占有权都仍然属于原所有人;监控视频中显示犯罪嫌疑人在发现被害人放置在特定位置的物品后有不停张望、窥探的行为,确认无人注意后才动手拿走,对属于他人放置的物品心知肚明,“捡”走物品后或将物品藏匿于隐蔽的位置,或将物品进行改装、自行使用,足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12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上述盗窃案件集中提起了公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贪小便宜把他人放置在特定位置的财物带走,这种顺手牵羊的行为不是捡而是偷,数额较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是盗窃罪,需要根据犯罪数额进行量刑,数额特别巨大的,甚至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而对他人的遗忘物,拾得人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侵占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还要给广大市民朋友们提一个醒,在公共场所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停放电动车时应加锁大锁并带着钥匙离开,贵重物品应贴身存放,一时的粗心大意可能就会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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